manray
发表于 2009-6-13 13:03:27
不如我们这样来说说现在bbs上所谓的“老烧”吧。
首先,要有对音响附件投入了无限的热情和金钱。(解释下,虽然个人不认同这种玩法,但是个人有个人的缘法,我也不反对。)
其次,不用这些附件就没有好的声音,就不会玩器材,就没有挖掘出器材的潜力。(线材亦如此)。所以这样的人才是“老烧”。
而如果搬出科学常识,又说这个世界上的东西不是科学都能解释的。(天哪,音响有多复杂啊,还有没被研究过的领域??)
如果,将玩线材和音响附件作为评价所谓“老烧”的唯一标准,我只能说:他们真是老烧,都烧糊涂了。
其实真的是不愿意说这些,因为会得罪不少新老朋友;我也无意于将自己的标准强加给别人,只是希望大家能冷静点再冷静点,想想也许某些产品不过是无聊的调味罢了,不过新的问题在于:你需要这些调味吗?调味品能够改变原材料本身的问题吗?
2005222
发表于 2009-6-13 13:03:50
shen版,您可以对我那个帖子中的话 逐条反驳,我认知的错误,我积极去改正。
但是您这样的言论我无法认同与接收!
burn42
发表于 2009-6-13 13:09:13
老烧爱装B
新手不服气
市场靠忽悠
没事骂隔壁
处处皆江湖
本意在名利
各怀心腹事
笑笑一场戏
飘过……
2005222
发表于 2009-6-13 13:12:51
zhao版,您的回复我都认真去看了,不否认,确实现在有很多的马甲恶意帖子的现象。
但是我觉得如果给只要不同的声音,就加上马甲捣乱,是不是过于武断了?
论坛的存在,繁荣,是坛友为基石,版主作为引导。
那如果版主对于反对;不同的声音,不去思考,就立刻反驳,以至于粗口,我请问您,这样,真的正常么?
您是耳机音响研讨会的斑竹之一,我也请您看一下论坛,现在这样,正常么?原因呢?
渔歌
发表于 2009-6-13 13:16:37
看来半天没看出什么东西来
LZ,你确实是个P,女人一样的P!
烦的要死!
mifeng
发表于 2009-6-13 13:16:40
隔壁在这里冤魂太多,骂骂也没办法,其他很认同,好湿,好湿。:lol
8492
发表于 2009-6-13 13:21:05
原帖由 渔歌 于 2009-6-13 13:16 发表 http://www.headphoneclub.com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
看来半天没看出什么东西来
LZ,你确实是个P,女人一样的P!
烦的要死!
你个脑子进水的怂人……那我来支持lz~~:lol :lol :lol
nadesicozhao
发表于 2009-6-13 13:22:29
原帖由 burn42 于 2009-6-13 13:09 发表 http://bbs.headphoneclub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老烧爱装B
新手不服气
市场靠忽悠
没事骂隔壁
处处皆江湖
本意在名利
各怀心腹事
笑笑一场戏
飘过……
欢迎有事实 有根据 有理论的讨论
2005222
发表于 2009-6-13 13:24:03
原帖由 渔歌 于 2009-6-13 13:16 发表 http://www.headphoneclub.com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
看来半天没看出什么东西来
LZ,你确实是个P,女人一样的P!
烦的要死!
zhao版,请问,这样的回复,算骂人么?
nadesicozhao
发表于 2009-6-13 13:29:24
算 请渔歌同学注意用词 警告一次
每个人自己多少都有问题 我也有问题 但是真诚为了论坛发展好的话 还是请做事说话考虑下
LZ我个人给你建议是这贴到此可以结束了
渔歌
发表于 2009-6-13 13:31:13
原帖由 8492 于 2009-6-13 13:21 发表 http://bbs.headphoneclub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你个脑子进水的怂人……那我来支持lz~~:lol :lol :lol
:@。。。;P
htt613613
发表于 2009-6-13 13:35:35
站远点!溅一身血!
水是生命之源
发表于 2009-6-13 14:33:17
bruceshen
发表于 2009-6-13 15:03:55
原帖由 manray 于 2009-6-13 13:03 发表 http://bbs.headphoneclub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不如我们这样来说说现在bbs上所谓的“老烧”吧。
首先,要有对音响附件投入了无限的热情和金钱。(解释下,虽然个人不认同这种玩法,但是个人有个人的缘法,我也不反对。)
其次,不用这些附件就没有好的声音,就不 ...
manray胸, 我不光搞配件, 还搞电源处理。
bruceshen
发表于 2009-6-13 15:05:59
原帖由 2005222 于 2009-6-13 13:03 发表 http://bbs.headphoneclub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shen版,您可以对我那个帖子中的话 逐条反驳,我认知的错误,我积极去改正。
但是您这样的言论我无法认同与接收!
为了这个"pi"字,我向你道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