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venTam 发表于 2018-1-23 22:17:49

Discipline myself, and others won't need to

以身作则,感染别人作正面的事

夜游人 发表于 2018-1-23 22:22:45

badattiDUDE 发表于 2018-1-23 21:54
隔壁阿福给你定的性。




       {:1_106:}你就继续逗乐吧,我说真话就从来没觉得被这样封号是件丢脸的事情,反倒像你这样的小丑,除了跳梁还能干点见的人的事情吗

夜游人 发表于 2018-1-23 22:31:45

badattiDUDE 发表于 2018-1-23 21:54
隔壁阿福给你定的性。



       {:1_108:}继续点评吧,狗尾巴,反正我现在也不会像在绿坛那样给你们激将了

      既然贴标签无罪,以后我就叫你狗尾巴了

孟获 发表于 2018-1-23 22:51:22

犹记得本坛存在两个见面就互相对着损直至对骂的版主,然而现在俩人都不见了(还是不是版主我也不知道)。
只想说要是紫坛变得像极品人生一样,我就再也不来了:)

monokatoikia 发表于 2018-1-23 22:54:29

本帖最后由 monokatoikia 于 2018-2-2 11:12 编辑

。。。。

mifeng 发表于 2018-1-23 23:01:09

都说太多,想太少;调整太多,听音太少,最重要yy太多,行动太少!

farrel 发表于 2018-1-23 23:17:09

孟获 发表于 2018-1-23 22:51
犹记得本坛存在两个见面就互相对着损直至对骂的版主,然而现在俩人都不见了(还是不是版主我也不知道)。
...

多一些对事不对人的互喷吧。

就像当年mvw写了个omega听感,我和mvw互喷,我说omega是这个声,他说是另一个。
结果前不久范总买了mvw听的那台T2,说是那台T2就是糊的,导致mvw听感差异。

这种喷,喷的有趣,因为即便再大分歧都清楚对方是纯粹的烧友,是绝对有人品的。

现在的。。你去看看白版那个新耳机帖子,第二条回复就是:
大象无形
日本全封闭耳机基本都是垃圾,没一副做好声学效果的。包括r10。

这种喷子,你们喜欢。。你们自己受吧。。

烧不少烧 发表于 2018-1-24 01:54:22

这个论坛初烧比较多,器材再好也是初级水平。不懂还不能让人说,一说就急眼。家电的水平明显比这里高一个档次。我就敢这么说,爱听不听,随便骂。极品也就只是那么几个老油子,有的还是这边和极品两头跑。

五棵松一霸 发表于 2018-1-24 01:55:43

farrel 发表于 2018-1-23 23:17
多一些对事不对人的互喷吧。

就像当年mvw写了个omega听感,我和mvw互喷,我说omega是这个声,他说是另 ...

说实话当初你发那个喷年轻烧油的帖子的时候我觉得你挺**的,但看了刚才这段话,现在我觉得你说的有一定道理,确实,好多这种喷子,就坛子里那个j开头的,之前号都被封了,小号又在人家那个“为啥国产解码不更新固件”的帖子下面回“国产进口都是垃圾”,我就真搞不懂了,要不你就推荐个你觉得不垃圾的,这种人真是**

robinhook 发表于 2018-1-24 03:23:23

chaisan 发表于 2018-1-23 19:18
1. 以前好歹还发帖投票,现在都懒得做了

2. 铁三角饭的原始ID,后来封了么? 哪个版主最后不顾“民意 ...

柴大好。

俺想说,第一,喷子多这事怕是不能怪到版主头上。这事就是客观的现实。网上喷子就是多,哪都挺多的,国情所限。

第二,删帖封号,并不是解决“喷子多”的好方法。动不动删帖封号而喷子少的论坛,对很多人来说未必比言论环境宽松而喷子多的论坛更有吸引力。一项政策的制定,不能仅仅考虑它想要解决的问题,更要考虑它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,甚至是被滥用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负面作用。论坛本来就是不同意见互相交流的地方,有争论是很正常的。出现争论版主就介入删帖封号,很容易出现有价值的观点和争论被打压的情况。而且版主也不是圣人,他的判断也是有主观性,有个人偏好的。如何保证版主的判断就是公正的呢?

第三,论坛的“立法”和“司法”,必须建立在“法”或者“规则”可以明确定义的情况下。你说的“挖苦”,“贴标签”,“毁贴”,或者Jogo说的“公正良俗”,这些词的定义都不是那么明确,边界不是那么清晰。据此删帖封号的话,难免会伤及无辜,造成更大的不公正。

第四,西方发达国家的“自由”“个人权利”绝不是没有边界的。而最基本的边界,就是法律。良好的管理,一是要细致而科学的“立法”,二是要严格而公正的“执法”。但这两者都是要耗费巨大资源的。在论坛管理中很难以这样的标准去要求版主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一个最自然的方法就是回到“自由”边界的最朴素的理解:一个人的“自由”,应当以“不干预到他人的自由”为边界。所以在论坛的辩论中,只要一方没有伤害到另一方继续发表言论,或有明确的人身攻击,我认为版主一般不应介入。要知道,拥有最大的权利去“伤害”坛友“自由”的,恰恰是版主。所以版主的谨慎是应该的,给白版点赞!

综上,国情所限,喷子在哪都是挺多的。若要认真管理,首推细致“立法”,严格“执法”。而若论坛资源不允许进行更细致严格的立法和执法,我认为“无为”要好过“蛮力”。

zhzh0000 发表于 2018-1-24 10:28:26

robinhook 发表于 2018-1-24 03:23
柴大好。

俺想说,第一,喷子多这事怕是不能怪到版主头上。这事就是客观的现实。网上喷子就是多,哪都 ...

您说的绝大部分都非常精彩,我从心里赞成。也许,我可以补充一点点。

西方社会,大家惯于遵行法律,最主要的原因也许还不仅仅是执法的严格,立法的过程是关键的因素。

多数西方国家的法律有两个来源,一是所谓的自然法,就是由来已久,千百年沉淀下来,大家都认可的规矩。那些新的规矩,都是由于社会与文化的变迁所致。而这些规矩在成为规矩之前,需要广泛深入,有时甚至是激烈对抗的社会讨论。一直到社会上大部分人都认可,少部分人也不觉得绝对不能接受的时候,这些新观念才能成为新法律。目前最好的例证就是同性婚姻的事情。冲突和争论了五十多年,现在大家逐渐达成了共识,修订了法律。四十年前,知识和政治精英都认定要允许同性婚姻,而民众多数还不认同。那时候要修订相关的法律,就会导致社会的混乱。幸好,西方的立法程序不会越过民众参与这个重要环节。

总之,一个社会长期稳定的价值共识,是法律的基础。有了这个基础,社会成员就自愿遵行,否则,无论执法多么严格,甚至惩罚多么严厉,民众都会阳奉阴违。

完全没有社会道德基础的法律体系,历史上很罕见,中国的秦朝是一个例子。整个法律体系建立在实证法学的基础上,不靠民众的认可,单一靠奖励,特别是惩罚的措施,来维护。民众不认可,就更容易犯法。民众犯法多了,法律就更加严厉。因此进入恶性循环。

张花花 发表于 2018-1-24 10:48:10

我觉得一个论坛可以随便相互辱骂而版主视而不见总有点说不过去

小白 发表于 2018-1-24 11:02:14

张花花 发表于 2018-1-24 10:48
我觉得一个论坛可以随便相互辱骂而版主视而不见总有点说不过去

我个人觉得一个人出口成脏首先侮辱的是自己。在这种“自我暴露”的情况下我个人性格倒是喜欢让他先自己出丑一段时间自曝。然后该收拾的再收拾。不急。

chaisan 发表于 2018-1-24 11:08:53

本帖最后由 chaisan 于 2018-1-24 11:14 编辑

小白 发表于 2018-1-24 11:02
我个人觉得一个人出口成脏首先侮辱的是自己。在这种“自我暴露”的情况下我个人性格倒是喜欢让他先自己出 ...
一段时间究竟是多久啊?

1天?   
1周?
1月?
1年?

目前看起来,还是1年这个答案比较有可行性。。。论坛就是个大锅粥,每年清理一下去年的老鼠屎。如果忘了,那就等后年再清理前年的老鼠屎。

4realms 发表于 2018-1-24 11:31:29

真的完全感觉受不了的骂战其实也不是很多, 当然这个因人而异, 但毕竟纽约也有阴暗角落, 何况本坛远比不上那里.
而且骂得下作的人, 一般他的骂声也不会长存, 这是天性; 时而出现, 时而也会消失, 月经贴也就是这样的.
以及有些人虽然性格严重缺陷但并不等于他的存在完全没有建设性, 虾总就很典型, 他还是很善于搜索信息的.

柴兄如果确实觉得需要, 有个屏蔽脚本可以pm给你, 功能还不错, 我后面还加上了屏蔽点评. 虽然现在没在用, 但曾经在虾总和米饭暴虐的那几个月对我还挺有用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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